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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關于山東魯德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關于山東魯德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各市(區)農機中心(站),各相關企業、個人:
根據基層反映,并經調查核實,山東魯德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違反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相關政策?,F將違規行為及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規行為
(一)山東魯德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魯德隆公司”)生產并在我省申請辦理補貼的部分3TGQ-4.5N型號田園管理機生產和購機日期不在農機鑒定(認證)證書有效期范圍內,且存在偽造變造銘牌信息等行為,違反了《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第七條第二款要求,屬于較重違規行為。
(二)任丘市喜神農業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任丘喜神公司”)生產并在我省申請辦理補貼的部分2BYXF-4型號播種機存在覆土器型、仿型機構型式與該產品檢驗報告主要參數配置不一致問題,違反了《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第七條第二款要求,屬于較重違規行為。
(三)臨沂沃瑞農業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臨沂沃瑞公司”)生產并在我省申請辦理補貼的部分3TGQ-4.5Z型號田園管理機存在偽造變造銘牌信息等行為,違反了《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第七條第二款要求,屬于較重違規行為。
二、處理結果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陜西省農業農村廳陜西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查處工作的通知》(陜農發〔2019〕102號)精神,對山東魯德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的處理結果如下:
(一)自2025年7月18日(封閉該產品時間)起,取消山東魯德隆公司3TGQ-4.5N型號田園管理機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自2025年7月8日(封閉該產品時間)起,取消任丘喜神公司2BYXF-4型號播種機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上述產品補貼資格被取消前,購機者已購置且經核查未發現違規問題的補貼產品,可按規定向購機者兌付補貼資金;已錄入但未兌付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申請應予作廢,已兌付不符合規定的補貼資金由違規企業退繳至當地縣級財政。
(二)自2025年7月18日(封閉該產品時間)起,暫停臨沂沃瑞農業機械有限公司3TGQ-4.5Z型號田園管理機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6個月。該產品補貼資格被暫停期間,不具有補貼資格且不允許錄入補貼申請。企業經自查并整改到位,暫停期滿后可書面申請恢復補貼資格。暫停期滿后6個月內,未收到企業書面申請恢復補貼資格的,視為該企業自行放棄相關產品補貼資格,原則上不再恢復。
(三)因違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所引起的全部經濟糾紛和損失,由生產企業和授權經銷商自行承擔。
三、有關要求
(一)各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主動開展自查自糾,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杜絕各類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要求,強化主體責任,加強補貼申請審核,規范補貼機具核驗,主動落實異常情形主動報告制度,發現問題按規定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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