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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濟陽縣萬里農業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及個人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調查處理的通告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濟陽縣萬里農業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及個人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調查處理的通告
各市農業農村局、相關縣(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山東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魯農機計字〔2017〕25號)等相關規定和程序,經組織調查,并履行約談等確認程序,對濟陽縣萬里農業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及個人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經調查,濟陽縣萬里農業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向陳某某等28人銷售濰坊巨沃世昌農業裝備有限公司3WPZ-1800型、3WPZ-700A型、3WPZ-800型、3WPZ-300A型、3WPZ-1500F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時,存在未按真實銷售價格開具發票等違規行為,對補貼政策實施帶來較大影響,屬于較重違規行為。陳某某等28人在申請所購機具農機購置補貼時,對補貼產品銷售價格做出虛假承諾,屬于較重違規行為。濰坊巨沃世昌農業裝備有限公司履行“指導監督其授權經銷企業遵守補貼政策各項規定”責任義務不到位,對濟陽縣萬里農業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違規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經研究決定:
(一)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圍取消濟陽縣萬里農業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經銷自走式噴桿噴霧機補貼產品資格,暫停濟陽縣萬里農業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經銷所有補貼產品資格1年。暫停期滿,濟陽縣萬里農業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向違規發生地濟南市濟陽區農業農村局提出書面申請,根據企業整改情況,按照程序進行處理。
(二)自2025年4月30日(封閉產品的時間)起取消濰坊巨沃世昌農業裝備有限公司3WPZ-1800型、3WPZ-700A型、3WPZ-800型、3WPZ-300A型、3WPZ-1500F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在山東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產品補貼資格被取消前,購機者已購置且經核查未發現其它違規問題的補貼產品,可按規定向購機者兌付補貼資金。
(三)鑒于陳某某等28人積極配合調查,給予從輕處理,由濟南市濟陽區農業農村局按程序對有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對上述違規主體被處理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主體自行承擔。希望各農機生產、經銷、使用主體要引以為戒,深刻吸取經驗教訓,嚴格遵守購機補貼有關政策規定,落實落細主體責任,主動開展自查自糾,杜絕各類違規行為。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強化補貼申請審核,規范補貼機具核驗,發現違規行為的,要及時調查、處理和報告,同時要加強對農機生產、經銷、使用主體的教育,防范各類違規行為發生。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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