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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恢復河北鎧特農業機械有限公司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關于恢復河北鎧特農業機械有限公司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各地、州、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等規定,經企業申請、組織研究等程序,現恢復河北鎧特農業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鎧特公司”)部分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具體情況如下:
一、恢復補貼資格產品名單
鎧特公司因銷售及產品管理問題,于2024年8月7日因未履行經銷企業補貼政策指導監督責任、違背農機補貼參與承諾,需對經銷企業違規行為擔責,其所有產品在我區補貼資格被暫停1年;2025年5月7日,又因生產的KTD1604、KTD1604-F型拖拉機發動機型號及生產企業與鑒定報告信息不符,該兩款產品補貼資格被永久取消,并責令限期自查整改,退繳違規補貼資金44.124萬元。
暫停期滿后,河北鎧特農業機械有限公司提交恢復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申請及整改佐證材料,專項說明整改情況,并作出遵守補貼政策、杜絕違規行為的承諾。經研究決定,自函發之日起,
恢復鎧特公司KT2604-B、KT2604-B1、KTC1804-F、KTC2004、KTD1404、KTD1404-Y共6款拖拉機在新疆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二、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加強補貼申請審核和風險防控,強化補貼相關產品核驗和監管,落實異常情形主動報告制度,對發現的問題按規定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
(二)各地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強化對屬地經銷企業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督促補貼參與企業嚴守補貼政策,加強內部管理,履行主體責任,堅決杜絕違規行為。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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