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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關于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恢復補貼資格的通知
各盟市農牧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依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規定,經調查核實、專家指導、集體研究、約談告知等程序,對涉及企業申請恢復補貼資格做如下處理決定。
臨澤縣振興農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9HW-1200飼料混合機2024年9月在我區投檔時存在“高檔低投”的違規行為,且未按要求參加違規約談,被暫停補貼資格六個月。經企業申請,按照有關規定符合恢復補貼資格條件,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恢復臨澤縣振興農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9HW-1200飼料混合機補貼資格。
全區各級農牧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對涉事企業及產品進行重點監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落實整改,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因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行為處理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5年8月26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s://nmt.nm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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