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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撒肥機產品補貼違規處理情況的通報
各地、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各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安排部署,經對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撒肥機產品涉嫌補貼違規問題調查核實,現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規行為
經調查核實,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在我區銷售的117臺撒肥機補貼產品,存在虛開發票高套補貼款、用低配劣質產品冒充補貼產品銷售并申報補貼、生產銷售產品與推廣鑒定獲證產品不一致、履行通過非現金方式結算補貼機具購機款確保資金往來全程留痕5年的承諾事項不到位、未主動報告補貼異常情況并采取防范補救措施等問題,屬于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經營較重違規行為;石家莊騰馬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在我區銷售的10臺撒肥機補貼產品、赤峰市堡定雙鷹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我區銷售的6臺撒肥機補貼產品,多用于運輸、儲水或灑水作業,未發揮撒肥機的主要功能,石家莊騰馬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赤峰市堡定雙鷹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及其經銷企業未主動報告銷售的補貼產品存在與產品鑒定用途不適用的異常情況,對補貼政策實施造成重大影響,屬于較重違規行為。
二、處理結果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第七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相關規定,處理如下:
(一)取消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所有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取消石家莊騰馬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赤峰市堡定雙鷹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撒肥機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暫停上述兩家企業其他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1年.
(二)暫停已積極退繳補貼資金的巴彥淖爾市弘創機械有限公司和額敏縣儉博商貿有限公司等2家經銷企業經銷補貼產品資格1年;取消塔城市鑫之農農機銷售部、塔城市裕之農農機銷售部、塔城市金之農機械銷售服務部、裕民縣旺農農機銷售店、裕民縣牧農機械銷售店、裕民縣犇旺農機銷售店、庫爾勒市潤墾農機銷售服務中心、行唐雷霆農業機械部、行唐縣鵬君農業機械部、石家莊瑞農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穗盈農業機械銷售有限公司、河北迎旋機械有限公司等12家經銷企業補貼產品經銷資格。
(三)責成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及其違規經銷企業立即退繳已兌付的111臺撒肥機補貼資金422萬元,對拒不執行相關處理決定的,將違規農機產銷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補貼產品經營黑名單,禁止再參與補貼政策實施工作;責成石家莊騰馬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赤峰市堡定雙鷹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及其經銷企業,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對在我區銷售的全部補貼產品開展核查和全面自查,如發現其他違規情形,主動上報和處理;暫停期滿后,未涉及違法違規行為,視企業核查及整改情況,再決定是否恢復兩家企業其他產品的補貼資格(被取消補貼資格的撒肥機產品除外)。
三、相關要求
(一)各地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補貼申請審核、機具核驗及使用等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形及違規問題要嚴格依法調查處理,并及時逐級報告。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及司法機關處理。
(二)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對已銷售的補貼產品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因違反政策規定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等后果由相關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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